第(1/3)页 风正年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衣衫褴褛的乞丐。 看了好半天,也没有认出来对方到底是谁。 只是下意识的往后仰了仰。 风民城身上的臭味儿着实醍醐灌顶,让他有些撑不住。 “是兄弟我啊!我是风民城,从前我们二人在凤阳县里一起喝酒,你忘了么?” 风民城终于喊出来了兄弟两个字,只不过非常的隐晦,对所有的男性都可以用这个称呼。 即使如此,他心里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。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就算风家如今没落了,但风南书毕竟还是风南书,他曾经是太傅大人,家里肯定有很多的资产。 甚至风民城觉得风南书如此只不过是为了掩人耳目,遮盖自己奢侈的事实。 “风民城,是你!” 风正年一下子就想起来了自己被敲断腿的过往。 如果不是他命硬,得罪了太子殿下,一定会死的,不管他爹是谁,都比不过太子的爹是当今圣上。 风正年下意识的攥紧了拳头,还看了一眼周围。 如果不是风民城领着他和儿子,他和儿子也不会恰好对上风民城的死对头加兄弟风民生。 因为有他们的煽风点火,所以自己才得罪了太子殿下。 他也是后来才知道,原来风民生的闺女,是未来的太子妃,还被封为了锦绣郡主。 早知如此,当初他真的不应该出现在凤阳县的。 如今好了,儿子不但不能娶王家惟一的大小姐,甚至连从前的荣耀都不再了。 也幸好,风南书桃李满天下,也不至于落魄到和普通百姓一样的待遇。 “没想到贵人还记得我!” 风民城被幸福冲昏了头脑,差点在大庭广众之下就把两人身上流着相同血液的事情说出来。 “没想到在京城竟然还能见到你,既然来了京城,就和我一起去看看京城的繁华吧!” 风正年脸上依旧是儒雅随和的模样,说话的语气淡淡的,也流露出来太多的兴奋。 眼睛里却闪过一抹凶光。 既然来了,就永远别回去了。 留在这个繁华的京城。 他向来睚眦必报,得罪太子的事情,也和风民城有千丝万缕的关系。 他的腿已经好的七七八八的,看起来并没有风民城的腿那么弯,但走路的时候,还是很疼的。 太子记恨不起,只能把这笔账记在风民城的头上。 而风民城,就用这条命,还他和儿子的双腿。 第(1/3)页